为了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制建设,规范统计行政行为,从7月12日开始,且末县监察局、司法局、综治办、统计局联合开展了统计执法大检查。截止到21日,共完成统计执法检查21家。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发现,我县基层统计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大部分基层单位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规范。各单位都配备了专兼职统计人员,并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及统计档案;统计报表规范完整,企业公章、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名齐全;没有故意编造统计报表、篡改统计数据等现象。
二、统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在基层单位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县近几年加大了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的力度,各单位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大部分单位都有领导具体分管统计工作,统计专业人员的各方面待遇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工作积极性比较高涨。这就使统计基础更加牢固,保证了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基础统计工作仍存有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这次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单位存在部分统计指标上报数与实际数不一致的情况。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基层单位的统计从业人员流动性太大,更换频繁或者兼职,对统计业务不熟悉,消极应付,造成了统计业务的混乱、错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这些问题,县统计局决定,今后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统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审查备案,加大培训力度,避免统计数据失真问题发生。
目前,县统计局正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梳理,甄别,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今后,县统计局还将依据各基层单位履行义务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